概况 SURVEY
规章制度

规章制度

NO.1 图书馆馆长岗位职责:

一、 在学院党、政的领导下,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指示,负责领导并主持全馆工作。

二、 制定图书馆的发展规划、工作计划、经费预算及各项规章制度,并组织实施。

三、 领导图书馆的业务、行政工作,制定改革措施,充分发挥岗位的职能作用,协调各岗位的工作。

四、 负责全馆职工队伍的建设。组织安排人员培训、聘用、考核等项人事管理工作。

五、 领导组织馆内的技术研讨和馆外的交流活动。处理馆际协作和外事活动。

六、 定期向分管副院长和全馆职工总结报告工作,指导学生图书爱好者协会的工作。

七、 主持召开馆务会议,听取意见、研究工作。

八、 配合、协同党支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引导全馆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思想,改进服务态度,提高服务质量。

九、 书刊、教材订购的复审。图书馆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。

十、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任务。

NO.2 文献采访岗位职责:

一、 遵守馆内规章制度,按时上、下班;服从领导,接受馆内安排的临时性工作。

二、 负责中、外文图书及特种文献的采购、验收、报账、查询等项工作。

三、 熟悉与掌握各种文献的出版发行管道,注意收集各种出版物目录,根据本院的专业设置及教学、科研工作需要,认真完成图书馆所下达的采购计划,建立富有特色的馆藏体系。

四、 认真审阅各种连续性书目、零星订单及读者推荐目录,在充分考虑读者需求,广泛征求教师、科技人员意见的基础上,及时完成图书的初选工作,并报馆长审批。

五、 对审批后的订单及时查重,并建立完整的计算机预订书目数据库;对订单做好分类统计并及时寄出,做到每种图书皆查重。

六、 期末、年终及时准确做出各种统计报表及经费使用情况分析,并上报馆长。

七、 新到图书的开包、验收工作。开包时必须做到图书与书商清单一一核对,种、册及价格必须吻合;每册图书必须过机验收,非本馆所订一律退还书商。

八、 将验收后的书目数据库及时转入编目数据库,图书移送到编目室。无特殊情况,不得影响编目工作的进程。

九、 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程,爱护设备,维护好系统。

十、 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及安全消防工作。

NO.3 分编岗位职责:

一、 遵守馆内规章制度,按时上下班;服从领导,接受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。

二、 按照《中国图书馆分类法》(第五版)规定对所加工图书进行分类,分类要做到准确。能积极主动、按质按量的完成图书馆规定的分编任务;

三、 对书商所做的书目数据进行检查、纠错;按照标准的机读目录格式及本馆要求,对每种图书进行详尽著录,建立准确完整的书目数据库。

四、 做好图书的分配、典藏工作。

五、 做好图书财产帐及新书通报,并及时作出宣传报导。

六、 期末、年终及时准确上报各种统计报表。

七、 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程,爱护设备,维护好系统。

八、 保管好本室图书。若有特殊情况需外借,须经馆长批准、签字,并办理暂借手续后,方可借出。

九、 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及安全消防工作。

NO.4 流通岗位职责:

一、 遵守作息时间,按时上、下班,坚守岗位,不擅离职守。

二、 负责图书的流通和图书的保管工作。

三、 负责办理读者的借还、查询、赔书、超期罚款及图书上架等工作;所有人员(含图书馆工作人员)借书都必须履行正式手续。

四、 开展图书宣传、咨询和推荐图书的工作。

五、 认真做好图书的上架、顺架工作,原则上上午还回的图书下午上架,下午还回的图书第二天上午必须全部上架。

六、 检查还回图书有无缺页、污损等现象。及时修补已破损的图书或书标等。

七、 保持借阅厅、书库的整洁,为读者提供良好的借阅环境。每周大扫除一次,每天下班前10分钟整理内务及清洁借阅厅。

八、 爱护设备,严格执行操作规程,不得在计算机上私自安装软件或运行各种游戏软件。

九、 负责本室勤工助学岗学生的劳动管理。

十、 做好防火、防盗等工作,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,切断电源。

NO.5 阅览岗位职责 :

一、 遵守作息时间,按时上、下班;坚守岗位,不擅离职守。

二、 负责本室报刊的订购等,保证报刊资料订阅的连续性和科学性。

三、 期末将本室有关统计数据(如借阅人数、流通量、装订报刊的数量等)上报。

四、 及时将新到的报刊登记上架。认真做好上架、顺架工作。及时修补已损坏的报刊。

五、 保持室内整洁、安静,为读者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。

六、 阅览室的报刊除暂借复印外,一律不外借。

七、 爱护设备,严格执行操作规程,不得在局域网上的计算机内私自安装软件或运行各种游戏软件。

八、 负责本室勤工助学岗学生的劳动管理。

九、 做好防火、防盗等工作,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,切断电源。

NO.6 内勤岗位职责

一、 负责购买(领取)、发放全馆的办公用品,并做好登记。

二、 负责全馆一般物品、设施设备的保管、建账与登记工作。

三、 负责全馆的财务管理工作,包括开票、报账、财务登记、对各岗位经济活动的检查监督、账薄管理等项工作。

四、 负责全馆的考勤与统计工作。

五、 负责全馆的安全与卫生管理工作。

NO.7 电子阅览室岗位职责:

一、 遵守作息时间,按时上、下班;坚守岗位,不擅离职守。

二、 礼貌、和蔼、热情接待读者,耐心解答读者的问题。

三、 经常检查本室的机器设备运行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汇报。

四、 期末将本室有关统计数据(如借阅人数、流通量、装订报刊的数量等)上报。

五、 负责本室勤工助学岗和值班学生的劳动管理。

六、 保持室内整洁、安静,为读者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。

七、 做好防火、防盗等工作,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,切断电源。

NO.8 入馆须知

一、 读者须凭校园卡,经“门禁系统”验证后,进入各阅览室。

二、 读者应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谈吐文明,举止文雅;衣冠不整,请勿入内。

三、 读者进入各室时,请将随身携带的书包、提袋等物品存放在存包处。

四、 出入图书馆通道时,如遇监测器报警,应配合接受工作人员检查,不应有不文明、不礼貌的言行。

五、 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,损坏须按规定赔偿。

六、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、使用明火。

七、 请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规范,保持馆内安静,请勿高声喧哗;进入各室前请将手机关闭设为静音;维护室内环境整洁,不要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,禁止在馆内进餐。

八、 读者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使用馆内消防和电气设备,否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,造成经济损失或重大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。

NO.9 书刊遗失赔偿规定

读者应自觉爱护并妥善保管所借馆藏文献。如有遗失,读者须负赔偿责任。

一、 凡遗失书刊者,应主动在借期内到馆说明情况,并办理遗失申报和赔书手续。

二、 遗失书刊,可以赔偿相同版本或新版图书,并缴纳5元材料加工费。

三、 如抵赔原版书刊确有困难,按下列规定赔偿:

1、 书刊资料,按原售价(期刊按全年刊价)的2—10倍赔偿。八十年代之前出版的各类书刊按原售价的20—30倍赔偿,底价不足1元的按1元计。

2、 全卷馆藏文献中的一册,按全卷价格赔偿,其余各册仍需留在图书馆。

四、 读者如有在书刊资料中作批点、划线、涂改、污损等损坏书刊资料的行为,则视情节轻重按原书刊资料售价的1—5倍赔偿。撕毁书刊资料者,按原书刊资料售价的10—20倍赔偿,并按偷窃论处,被损坏的书刊资料仍需留在本馆。读者在借阅书刊时,请先检查一遍,如发现有被污损、缺页等情况,请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。

五、 损坏条形码、书标、磁条,按价赔偿。

六、 所借馆藏文献逾期未还者,暂停借阅权利。逾期费每册每天0.10元。

七、 藏匿或偷窃馆藏文献按下列规定处罚:

1) 偷窃书刊资料者,处原书刊资料(期刊按全年刊价)售价的10—20倍罚款,并通知读者所在单位,情节恶劣者按校纪校规处分,并停止其借阅权利。

2) 冒领或使用他人遗失的借书证冒借馆藏文献资料者,以窃书论处。

3) 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者罚款20元。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图书馆者,以窃书论处,按原书刊资料(期刊按全年刊价)售价的10—20倍罚款。

八、 损坏馆藏文献馆设施者,须赔偿材料及修理费或按原价赔偿,情节严重者报公安部门处理。

NO.10 图书借阅规则

一、 借书、还书在各阅览室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办理。

二、 选阅图书时每位读者每次限取一册,并请就近阅览,阅毕后就近放置在阅览桌,由本室工作人员上架,不借的图书切勿乱放,以免造成藏书排架混乱。

三、 图书外借限本人办理,教师不超过10册,借期为60天;学生不超过5册,借期为30天。到期未看完者,可续借一次;续借时,请读者在应还日期内办理。读者应按期还书,逾期还书者,每册每天收取0.10元滞纳金。

四、 读者应爱护图书,还书时若发现图书损毁,应按原价赔偿,对损毁图书条码或防盗装置者加收材料加工费5元。为分清责任,请读者每次借书时将所借图书当面检查,如有破损或缺页,须及时向本馆工作人员声明,并由工作人员加盖破损章后方可借出。

五、 读者丢失图书,依据学院书刊遗失赔偿的有关规定,可购同种版本图书赔偿,并收取图书材料加工费5元。若无法购回同版本图书,视该图书出版年代,按原书价2-20倍赔偿。成套多卷本图书遗失其中一册者,按整套书价赔偿,其余各册仍需留在图书馆。

六、 读者借出图书时,请办理借书手续,不得擅自将图书携带出图书馆,否则,将视为窃书行为处理。

七、 读者在借阅过程中如果发生违章、违纪情况,应自觉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,并按图书馆相应的规章制度接受处理。

NO.11 电子阅览室须知

一、 本室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开放,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上机。

二、 图书馆在电子阅览室的计算机上不安装游戏软件,也不允许读者从网上下载游戏软件。

三、 在使用过程中如设备出现故障,读者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,严禁用户自己拆机处理,如发现人为损坏机器者,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、罚款或给予处分等处罚。

四、 用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部网络安全管理规定,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,不得阅览、制作、传播和复制反动、黄色信息,不得宣传邪教和从事迷信活动,如不慎进入不良站点,应立即退出,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,将送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罚。

五、 严禁违章操作,不得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,不得破坏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,不得故意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,不得私设密码,违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。

六、 保持室内安静,不得高声喧哗,干扰他人上机。

七、 爱护公物,讲究卫生,禁止在室内吃零食和饮料。

八、 室内严禁吸烟。

NO.12 期刊阅览室阅览须知

一、 本室实行开架阅览,报刊只能现场阅览,不得携带出阅览室;

二、 报刊每次取1册,阅后请放回原处;

三、 读者要爱护报刊,严禁在报刊上涂画、污损、撕页、描拓;

四、 读者应保持室内安静和整洁,请勿随地吐痰、乱扔垃圾、高声喧哗,

五、 室内严禁吸烟、吃任何食物;手机请保持静音。

NO.13 馆员文明服务公约

图书馆是为学院教学、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,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。为了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,以期端正我馆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,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,特制订本规范。

一、 热爱图书馆,爱护文献数据,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,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,以优质的服务和自身的文明行为及仪表,做一名优秀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、政治文明与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播者。

二、 尊重读者,当读者有事走近时,热情接待读者,主动问好致意,并做好服务。

三、 耐心听取读者的意见与建议,不要中途打断读者的讲话。尽自己的能力满足读者的要求。

四、 书刊、借阅证等要轻轻递与读者手中,或轻轻接过后放下。

五、 对读者有所要求(包括制止读者的不规范及不良行为)时,都要说“请”字,对读者要分别称呼为“老师”、“同学”或其它礼貌的称呼;在读者为自己做事后,要说“谢谢”,并微笑致意。

六、 当满足不了读者要求时,要说“对不起”或“请原谅”,并做出实事求是的、有礼貌的答复。

七、 接待读者要始终保持和颜悦色,态度自然、大方。

八、 当读者有违反规章制度和不文明、不礼貌的行为时,要坚持说服教育。不生效时,可交其它工作人员处理,避免直接冲突。无论何种情况,皆不得讽刺、侮辱读者。

NO.14 图书馆阅览室安全制度

一、 阅览室管理人员是阅览室安全第一责任人,对所在阅览室的安全负责。

二、 阅览室要做好用电,防火、防盗安全工作。

三、 严禁任何人在阅览室抽烟,使用明火;严禁任何人将易燃易爆品带进阅览室。

四、 管理人员要保持图书室内的清洁与空气流通,离开阅览室要关窗锁门,切断电源。

五、 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和质量,保证消防器材配备齐全、质量合格,并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。

NO.15 电子阅览室安全制度

一、 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是电子阅览室安全第一责任人,对电子阅览室的安全负责。

二、 电子阅览室要做好用电,防火、防盗安全工作。

三、 严禁任何人在阅览室抽烟,使用明火;严禁使用电热器具;严禁任何人将易燃易爆品带进阅览室。

四、 不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以下内容:

1)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
2) 危害国家安全,泄漏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
3)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
4) 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
5)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
6) 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
7) 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

8)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犯他人合法利益的;

9) 有损我院形象的;

10) 含有法律、行政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
五、 不从事危害网络信息安全的行为。

六、 在电子阅览室网络中发现有反动、迷信、淫秽内容的信息应及时报告或在网上报警。

七、 管理人员要保持图书室内的清洁与空气流通,离开阅览室要关窗锁门,关闭各终端机、切断电源、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。

八、 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和质量,保证消防器材配备齐全、质量合格,并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。

九、 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、删除随机软件。不准自带设备入内连机操作。